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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部门:

“香江学者计划”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学校按照个人申请,各设站部门审核推荐,学校审定推荐人选的方式进行。

二、请各设站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每个流动站限报1名)。

三、请各设站部门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6年3月11日前与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和相关要求等见附件1。联系电话:0871-65916661,联系人:孔骞翊

附件1、 附件1、《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香江学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附件3、《2016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岗位目录》

人事处

2016年2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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