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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精神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85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6年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招收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科研工作站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申报工作结束后,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报送云南省财政核拨资助经费。

三、材料和时间安排

(一)博士后设站单位申请函1份,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申报表》一式2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证书、合作协议、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博士后设站单位审验签章。

(三)《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申报人员一览表》1份,须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141972615@qq.com)。

(四)以上申报材料请于9月10日前报送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云南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相关电子表格,可到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下载。

四、相关要求

各设站单位要加强对资助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如在申报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附件:1.《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申报表》

2.《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申报人员一览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25日

附件1《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申报表》.doc

附件2《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申报人员一览表》.xls

(联系人及电话:李辉6363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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