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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9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申报程序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表),将纸质申报材料于2019年5月13日前报送呈贡校区人事处博管办702室,并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1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新设流动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新设站工作,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

(二)按照保证质量、稳步发展的要求,确保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研条件。

(三)国家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将定期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四)请申请设站单位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经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该申请设站单位上会评审。

(五)《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统一用白色铜版纸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附件材料须编有目录和页码,每份材料原则上不得超过50页。

附件:《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联系人:赵洲

联系电话:0871-65916664

昆明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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