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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

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是指资助国内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旗下的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研究中心、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等7个研究中心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资助人数在50人以内,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有关研究中心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17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查看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附件2),根据岗位需求信息、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向博士后流动站设站部门申报。

二、请各流动站按照上级通知(附件3)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征询外事处同意后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5916664,联系人:赵洲

附件1、2017年中德交流岗位

2、2017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汇总表

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27号)

4、The Application Formof“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

5、“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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